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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6-16 13:50
雪隧科技執法 6分鐘抓一件
雪隧科技執法 6分鐘抓一件
2017-06-16 聯合報
國道五號「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昨天凌晨上路,十八分鐘就抓到第一件超速;
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昨天十五小時測得一百卅六件違規,包括超速九十八件、慢速卅四件、逼車四件,最嚴重是飆速一八三公里,將交監理單位裁罰。
雪隧長度近十三公里,速限七十至九十公里,為取締超速、慢速、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警方在南北車道各設八組科技執法系統,照出疑似違規後,人工判讀是否違規。
科技執法系統昨起上路,零時十八分廿四秒,在北上車道拍到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時速一二二公里;上午六時廿七分更在南下車道,拍到時速一百八十三公里的重大違規超速。警方指出,首件超速卅四公里,將被開罰三千五百元;飆速一百八十三里的違規,超速已逾最高速限六十公里以上,因是單一車道超速,尚未構成公共危險罪嫌,但可依法開罰六千元到二萬四千元、吊扣牌照三個月。
警方統計,科技執法平均每六分鐘抓一件;被取締的慢速車,最慢是一輛開六十公里的大客車,可罰三千到六千元;逼車四件,其中一件是前車已開到九十公里,但後車近距離緊跟,比較明確,其餘還要判讀是否因前車龜速等情況造成。
警方指出,偵測時,除了攝影,還會有前後動態錄影佐證,偵測到的違規案件,待判讀確定後即舉發與開罰減少爭議,如車輪壓雙白實線,僅短暫壓線不會罰。
出現慢速車陣時,將罰第一輛車「路隊長」;前方五十公尺以上無其他車輛,車速低於七十公里,少一公里就開罰,並無「勸導」適用條文和所謂的十公里寬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