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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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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4-04 20:40
歐盟漁業黃牌 台灣下周檢視會議拚除名
歐盟在2015年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4月10日將在布魯塞爾召開會議檢視改善進度,台灣執法成效將是能否早日從黃牌除名關鍵。
歐盟為致力維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2008年設計出一套法律制度,用以打擊「非法、未通報與未規範捕魚行為」(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Fishing, IUU),即使非歐盟會員國,只要捕魚行為違反IUU就會遭到歐盟的警告與制裁。
IUU實施以來,台灣並非唯一被警告國家,根據統計,自2012年共有23國曾被歐盟列入「黃牌」警告,其中包括韓國、菲律賓及泰國等,不過韓、菲2國目前已降至綠牌。
截至2016年7月資料,目前包括台灣、泰國、所羅門群島等約11個國家列入黃牌名單,紅牌則僅有一國為柬埔寨。
根據歐盟警告及制裁法律制度,若被舉「紅牌」,則禁止漁船捕撈漁產品輸入歐盟,將重創該國漁獲貿易,而「黃牌」則是加強邊境查核並要求限期改善漁業管理制度。
為配合改善,台灣去年通過包含「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等漁業三法,並提高罰則,500公噸以上漁船違規罰鍰新台幣600萬到3000萬元。
最近漁業署也主動宣布對在菲律賓經濟海域違規作業的「東港籍東聖福27號」經營者處以新台幣100萬元、船長罰20萬元。
不過,歐盟要求台灣的法令管理必須要有嚇阻作用,因此農委會在4月10日至11日2天的會議上,除搬出立法成果外,在歐盟官員關心的實際執法層面上,台灣是否有足夠作為通過檢視,將是攸關早日從黃牌除名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