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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6-12 18:56
貞觀之治的秘訣:在人治社會,一樣可以用理性運用權力
文 | 孟憲實
摘自《國家人文歷史》 ,原標題《貞觀之治的秘訣:理性運用權力》
使用包括政變在內的手段奪取政權,古今中外史不絕書。歷史當然是經驗豐富的長者,最終歷史做出裁判的根據,還是你的歷史貢獻。
唐太宗最終還是獲得了歷史的肯定,這便是貞觀之治。成就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君臣關係和諧,成為君主時代政治文明標誌。
第二,社會和諧,主要是政府重視並從制度上解決社會問題。
第三,國際地位崇高。唐太宗以後的唐朝皇帝都有一個“天可汗”的稱號,天下共主的含義明顯。《貞觀政要》(吳兢著)甚至成為後世東亞政治家們的政治教科書。
帝王掌握很多權力,在使用過程中難免帶有個人好惡,難免感情用事,所以權力悲劇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時有發生。唐太宗給出不同的證明。在古代帝王中,像他這樣理性運用最高國家權力,幾乎是獨一無二的,這在集權體制下值得大書特書。為什麼他會形成這樣的特點?
第一,中國歷史演變到唐朝,經歷很多大風大浪,人們見過盛世,也見過亂世,見過民族大融合,也見過大仇殺,歷史給人們積累的經驗到唐代已經很豐富。
讀史使人明智,這樣的機遇不是任何時代都具備的,比如戰國時代,人們即使有讀史需要也沒有辦法,因為歷史學的資源有限。歷史學在古代,和我們現在的概念不同,現在的歷史學變成純學術,象牙塔里面的東西,古代歷史學更偏向實用,直接對政治發揮作用。對政治家來說,瞭解歷史懂得歷史是基本素質,唐太宗身邊都是歷史學家。他通過王朝的興衰歷史,總結經驗教訓,把握手中權力。唐人習慣於把自己的時代比喻為漢代,甚至往往以漢稱唐。以漢代的經驗教訓直接關照當下的唐朝,幾乎成為唐朝的時代習慣。
第二,從個人角度講,唐太宗求治心切,因為他的奪權是逆取。
貞觀二十年修《晉書》的時候,有一些唐太宗的議論,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在談論貞觀之治和玄武門之變,唐太宗感慨,真是不懂人心為什麼會這樣?對一件壞事記得這麼牢,做了很多好事,總是記不住。唐太宗要改變歷史對自己的記錄,唯一的道路就是治理好天下為自己樹碑立傳。
第三,周圍大臣的作用。
唐太宗的大臣們都是從隋末過來的,對國家民眾都有相當深刻的認識,對國家向何處去,有深刻的思考。他們一心一意考慮國家事情,要把國家建設好。讀貞觀故事,讓人感慨的地方特別多,換一個時代,換一個主人,事情肯定不是如此處理。比如公主出嫁,因為是皇后所生,皇帝想讓女兒多帶嫁妝,換個時代沒什麼,誰能管這事?有什麼不對嗎?但魏征就能出來阻攔,認為不符合禮法,影響會不好。皇帝能接受,皇后也能接受。唐太宗和他的大臣公私分明,即使私事也從國家角度考慮。如何維護皇帝形象,維護國家政府形象,他們都能認真對待,知錯就改。一個理性佔據上風的統治集團,創造了屬於他們的貞觀之治。
我們今天強調法治,貞觀之治是典型人治時代。如果人治能夠把現有人員充分調動起來,統治集團能夠理性地運用權力,他們也可以達到一個很高的治理水準。人治重要的是以德化民,以德治國。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統治者要率先垂範。納諫,接受大臣的批評,承認自己的失誤,這是唐太宗治理天下最為人稱道的地方。帝王自覺接受監督,意味著最高權力接受監督,接受批評,對於朝廷的決策無疑是大有益處的。
貞觀元年,很多地方上奏認為嶺南出現政治問題,唐太宗信以為真,決定發十萬大軍前往討伐。魏征認為證據不足,派特使前往瞭解,發現完全是一場虛驚。唐太宗表揚魏征,說一個特使勝我十萬兵。這個例子說明:
第一,通過納諫,朝廷改變錯誤,做出正確的決定,是治理天下成效顯著的重要一環,而且能避免損失。
第二,通過納諫,朝廷能夠實現資訊流通,瞭解資訊是決策正確的前提。
第三,納諫可以實現群策群力的平臺,讓大臣們的聰明才智為朝廷所用。
理性運用權力,並非是唐太宗心血來潮的一時結果,而是有清晰制度保證的。唐初的政治制度,就決策而言,並非一切皇帝決定,這是我們通常誤解皇帝權力很普遍的一點。唐朝中央,先有“八座議事”,即六部尚書加左、右僕射,相當於部長會議。一般的事情,他們就能決定,決定不了,有爭議的要上交給宰相會議,即“政事堂會議”。宰相在唐朝是一個群體,通常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長官和皇帝指定的其他重要官員都是宰相。宰相會議解決不了,才會上報皇帝,皇帝召開御前會議。這是最高級會議,所有重大事情必須做出決定。這是一個很清晰的分層決策系統。無論是什麼會議,開誠佈公,有意見講在當面,所以會發生激烈爭吵,但不影響關係,因為沒有人是為了自己。
納諫也是制度化的,這是理解貞觀之治的重要方面。皇帝最初下達的命令是通過中書省起草的,但是這個命令不是立刻拿到尚書省執行,而是要經過門下省審核,這是納諫很重要的一環。為什麼總看到魏征給皇帝提意見,因為魏征一生主要的工作單位就是門下省。不同意皇帝的意見,門下省有法定權力提出來,而不經過門下省,皇帝的命令等於沒有形成。我們更應該看重這樣的制度規則,因為其中很好地體現了唐代政治家們的制度設計和思路,充分利用旁觀者清的原理,努力避免官員可能存在的部門意識。
魏征在做門下省官員之前,一度擔任諫官。諫官的工作原理也是旁觀者清,他們有獨立的審核權力,對於政府各個部門甚至宰相會議,他們都會部分參與,發揮監督作用。今天,中國的政治觀念中十分強調決策效率,但決策效率在決策評價上僅僅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方面是決策正確率。中央層面的決策決定全域,稍有不慎,會對全域工作帶來負面影響。尤其是一個大國,不能總是在執行過程中發現決策失誤。納諫在保證決策正確率問題上,發揮了積極的建設作用,這是貞觀之治的重要經驗。
其實,整個中國古代的政治家們,都很重視制度建設,但往往是涉及皇帝自身問題的時候,皇帝不能自覺接受制度約束。貞觀五年(631年),大理丞因為“洩露禁中語”被唐太宗判處絞刑,這本不應是一個死罪,皇帝僅僅因為一時過於憤怒就下達了殺人命令。不久皇帝就後悔了,皇帝自然不能接受懲罰,只能下不為例。但是,唐太宗沒有說句下不為例就算了,而是要求大臣想出辦法,絕不能讓錯殺人這樣的行為發生第二次。一項新的制度誕生了,這就是“複奏”制度。從此以後,皇帝下令殺人不能立刻執行,要反復多次上奏(三次和五次),最後才可以執行死刑,其實就是多次提醒皇帝認真對待、冷靜決定,很多人的生命被保全下來,《舊唐書•刑法志》記載到“全活者甚眾”。
貞觀之治的另一個重要經驗的是對百姓的重視,用傳統中國的術語來說那就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就是以民為本,唐朝為了表達對李世民的尊重,避諱使用“民”這個字。民本主義思想不是民主思想,它的主體設計依然以朝廷皇帝為主,僅僅是要求統治者重視百姓利益,只有如此,才能夠更好地利用百姓,治理天下,才不會違背朝廷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從歷史的教訓來看,歷朝歷代失敗的王朝,幾乎都是沒有處理好朝廷與百姓的關係,或者漠視百姓利益,最終葬身於人民暴動的怒火之中。對於唐初的朝廷來說,最驚心的教訓就是隋朝。隋朝國家強大,所以統一了長期分裂的中國,隋朝政府富有,以至於唐朝開國多年之後,關中地區還在食用隋朝的糧食。但是,隋朝卻很快滅亡了,就是因為國富民窮,兩極分化。隋朝的事實證明,僅僅國家富有反而蘊含著嚴重的政治危機。
唐太宗的朝廷,不論是皇帝還是大臣,都是從隋朝滅亡的暴風驟雨中走出來的,都知道水能覆舟的道理,所以堅持了以人為本,努力處理好政府與民眾的關係,終於迎來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社會和諧局面,成為此後王朝都努力學習的榜樣。
當然,社會和諧是一步步建設而成的。唐太宗精簡機構,合併州縣,甚至壓縮皇室成員的待遇,都是從政治安全的高度出發的。如土地制度,唐初實行的均田制,要努力保證社會弱勢群體的生存。當時的法令規定,政府掌管的土地,首先要分給沒有土地的農民,其次分給土地少的農民。即使發生農民違法的事件,也不會沒收農民的土地。唐朝的統治者明白,歷史的教訓是,凡是發生重大政治安全問題,一定是土地出現了不良狀況。漢朝的滅亡如此,後來王朝的滅亡也多是如此。唐朝前期,土地法令被認真執行,唐朝的三百年基業也因此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貞觀之治告訴我們,權力的本質目的不是享受,而是貢獻。作為一種超社會的能量,權力如何為國家、社會服務,才是根本性的。而作為掌權人,如何接受理性的約束,接受社會的監督,從而使得權力的運行符合本來目的,這才是社會幸福的最大公約數。一千多年前的古代皇帝尚且能夠如此,後人沒有理由讓權力的建設功能減弱、社會破壞性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