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4-20 07:51
高院再駁彰銀假處分案 財政部尊重判決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9日電)台新金控針對彰銀案對財政部提出假處分之訴,高等法院今晚第2度駁回。財政部政務次長吳當傑表示,由於尚未收到法院公文,已請同仁了解中,財政部尊重司法程序。
彰銀2014年底董監改選,財政部徵求股東委託書,因而取得過半董監席次,台新金喪失彰銀經營權。台新金痛批財政部片面毀約,未履行2005年書面承諾,且以公權力不當操縱董事改選,使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管理權,造成鉅額損失,決定提告向財政部求償165億元,並針對財政部部分董事席次提出假處分。
然而,台新金去年1月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後,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去年7月再度遭駁回。台新金去年8月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去年10月獲最高法院通知廢棄高等法院原駁回裁定,要求高院重審,今天是高院第2度駁回台新金的假處分案。
吳當傑今晚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他是在記者打電話向他詢問時,才知道高院於今天2度駁回台新金假處分案,已請同仁了解中,但目前尚未收到法院文件,不方便表示意見,僅重申財政部完全尊重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