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兒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5-21 08:32

繳交通罰緩 最高可分18期

經濟不景氣,許多民眾在面臨減薪甚至失業之餘,若還收到交通罰單根本無力繳納。因此將修正「違反道路安全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車主無力一次繳清累積的交通罰鍰者,將可從現行的最高12期延長為18期,而一期最少的繳款金額也將從1000元降為500元。監理人員表示,以上措施,只要在監理站接獲公文後,即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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