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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7-08 20:56

漫遊爭議 亞太電:儘速向NCC申請

漫遊爭議 亞太電:儘速向NCC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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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5/07/08 20:09 最新更新:2015/07/08 20:09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8日電)針對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漫遊合法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說,雙方需提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經許可後才行,亞太電信回應,遵循NCC決定,將儘速提出變更申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涉及事業計畫書監理原則」。
NCC指出,依電信法第11條第2項第一類電信業者設置網路的立法意旨,原則上應自行建置網路並提供服務,例外情形均應排除違反電信法及其授權法規各項疑義,由出借及使用雙方就其較佳的安排方式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經NCC核可後始得辦理。
對此,亞太電信強調,遵循主管機關NCC決定,公司正積極建設,並將儘速向NCC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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