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16 16:02

為2千元刺殺同學 

新北市男子戴志仲相戀多年的女友病逝,前年8月初辦完後事後,國中同學周世光(36歲)等人為安慰他,邀戴男去KTV,續攤時戴男卻為過往2千元欠款,跟周男起衝突並不歡而散,事後戴男還跑去周家去堵周男,卻遭周男持長刀刺死,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處周男16年,今再判決周男須賠償636萬餘元給戴男父母;尚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7月底,戴男由於相戀多年的女友病逝,8月7日中午辦完後事,友人周男、楊男、黃男等人為了安慰心情沉重的戴男,晚間是前往三重一家KTV飲酒、唱歌,結束周男提議續攤,卻遭戴男嗆說:「欠我兩千塊錢都沒還,你身上有錢嗎?」
周男一度堵住戴男等人上計程車,兩方發生肢體衝突,周男返家。戴男續攤結束,仍氣憤未消,凌晨用手機連絡周男說:「有本事就下來。」前去周男住家樓下,周男則帶著長52.5公分的長刀,放著手提袋內下樓。
戴男一見周男,拿著安全帽攻擊,兩人扭打,長刀一度掉落地面,周男氣憤拾起長刀揮砍,再猛刺戴男胸腹,戴男仰躺倒地,周男雖打119,但送醫仍流血過多而死亡,警方趕至,周男自首。
新北地院開庭時,周男強調是要防身,屬於正當防衛,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周男先是左手抵住戴男頸胸,右手持刀先往後,再猛刺戴男胸腹,連心臟、肝臟都刺穿,已有殺人故意,又未能達成和解,依殺人罪判處16年。61歲戴父、59歲戴母均從事清潔打掃工作,各求償330萬餘元、380萬餘元,新北地院審酌今判決周男須賠償318萬餘元、31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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