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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4-13 21:54
花蓮縣政府:陸資炒房 不實傳言
花蓮縣政府:陸資炒房 不實傳言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4月13日 下午8:49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3日電)花蓮縣政府今天表示,近來流傳陸資到花蓮炒房地產等諸多謠言,經查證並非事實,陸資循合法管道申請取得花蓮不動產,至今年3月底共兩件,經內政部審查後均不予許可。
花蓮縣地政處表示,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訂有相關規定,採有條件開放。而陸資除經地方政府初審外,更須經內政部逐案審核許可,程序嚴謹審慎。
除限制具黨政軍身分者不得取得外,也堅持每人僅限取得1戶供住宅用,取得不動產登記完畢後滿3年始得移轉、每年在台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4個月、購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成的限制。
花蓮縣地政處說明,民國103年起,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購置不動產實施總量管制的預防性措施,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的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
為避免陸資集中購買特定區域不動產,影響當地房價正常發展,自7月1日起,再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總戶數未達10戶者,只得取得1戶,以防範大量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影響房地產市場。
花蓮縣地政處指出,近來網路流傳花蓮淪為陸資炒房天堂,為未經查證的不實傳言。104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