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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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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5 22:41
台電:燃料棒處理需綜合客觀條件
台電公司今天表示,用過的核燃料棒不採取美國實驗室報告建議,用濕式貯存而改用乾式,是衡量池滿情況、建造用地、運送及社會氛圍等客觀條件,不能只考慮經濟因素。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參與記者會的宜蘭人文基金會專業顧問賀立維說,台電委託美國太平洋西北國家實驗室的報告,建議台灣採濕式貯存用過的燃料棒,最後台灣卻採乾式,台電應該說明,並追究其中是否有弊端。
賀立維說,太平洋西北國家實驗室考量台灣情況,建議採用水池式的貯存方式,且那份報告中的成本分析表格也顯示,相較於金屬護箱、混凝土箱等貯存方式,水池式(廠外濕式貯存)單價最低。
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這份報告是民國76年委託太平洋西北國家實驗室評估,雖報告建議將核一、二、三廠所有用過的核料棒集中,放在濕式的冷水貯存池,但台電在分析利弊後,認為會遭遇一些困難。
他說,除了要找尋夠大的冷水貯存池建造地外,各核電廠的池滿狀況也不同,尤其核三廠位在屏東,要運送就是個大工程,「不是簡單的事」,在考量後,台電決定「單純化」就地處理。
林德福指出,台、美國情不同,且台灣目前社會反核氛圍高漲,且全球已有125座乾式貯存場,運作30年來並沒有出現問題,只要在設計、施工等環節都符合規範,是可以克服天候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