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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奈諾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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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0-17 08:53
進口油脂,全面擴大邊境檢驗
【時報-各報要聞】南僑發生以工業牛油品項報關食用牛油事件後,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昨(16)日宣布,即日起不分業者,所有進口的動物性油脂將改為「逐批100%查驗」,植物性油脂的邊境查驗率則由20%大幅拉高到50%,盼能遏止報關油品名實不符的違法風氣。
財政部關務署昨日並表示,將全面清查近5年申報非食用油脂的進口報單,同時修正報關規則,未來業者申報進口油脂類產品,均須於進口報單註明用途,以加強食安源頭管理。
食用或工業用的牛油皆屬零關稅品項,報關品項不同,差別在哪裡?關務署表示,工業用牛油免審免驗。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則說,進口食用油相較於工業油,會多一道食藥署檢驗、抽驗的程序,除了須收取檢驗規費,以該批油品「到港價格(Cost、Insurance & Freight,簡稱CIF)」的千分之1.5計算,且須附上食用證明文件,整個查驗程序還將耗時3天。
馮潤蘭指出,同號列的進口產品,除非有和該國簽訂特別協定,否則進口關稅都會相同,若進口的是食品,費用會多了一筆千分之1.5的查驗規費,至於進口船隻因查驗天數產生的停靠港等其他費用,則另有計算。
馮潤蘭說明,目前進口物品輸入規定各有事業主管機關,B字頭序列屬於農委會的檢疫範疇,F字頭則屬衛福部權責,C字頭則是標準檢驗局的規定,若序號是F開頭且以食品名義報關,食藥署自然會進行查驗,「他不申報為食品,食藥署就不會查驗、亦不會跟他要食品證明文件」。
關務署將配合油脂類產品進口分流管制政策,將要求業者報運進口時須申報用途,再由海關將資料送主管機關以利追蹤流向,近日將另行公告相關作業細節。
另外,為加強食安源頭管理,海關也將針對業者報運進口所有可供食用之貨物,也將要求依進口貨物的用途,區分為「食用」、「飼料用」、「工業用」等不同代碼,在申報進口時須在報單上加以註明。
財政部關務署已公告修正報關手冊,新規定上路後,海關將依業者所申報的用途,分別將相關報關資料送主管機關,例如食用類歸給食衛署、飼料用為農委會、工業用為經濟部等,以利追蹤流向。(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郭建志、林淑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