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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盡蘋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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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0-02 22:19
政院拍板 經長:最快明年上路
2014年10月02日20:54
行政院會今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敲定企業研發投資抵減2擇1、技術入股課稅制度化,和5大員工獎酬工具緩課稅等3大修正方向,最快明年上路,對留才孔急的科技業挹注最大。
經濟部長杜紫軍表示,若立院本會期完成審議,明年即可望實施,後年報稅即可適用,並在2019年進行政策再檢視。
杜紫軍說,《產業創新條例》增訂員工獎酬條款,包括員工分紅、限制型股票、員工認股憑證、庫藏股及現金增資等5種獎酬工具,可在每年500萬元總額內,延緩5年繳納所得稅,除員工不必急著繳稅而賣股,更便於企業留才。
另因產業界反應,無營業獲利公司的研發支出,不能在當年度抵減,影響投入創新研發意願。■經濟部官員■指出,在研發投資抵減部分,未來企業可選擇以現行「1年抵稅率15%」外,抵減年限更可延長到3年,但抵稅率降為10%的條文,「公司可2擇1,選擇適用方式。」
杜紫軍表示,此舉對短期無法獲利的新創企業,可延長投資抵減時間,未來主要受惠者為科技廠商,有助提高企業投入研發經費動機。
杜紫軍更說,草案中也增訂技術入股項目,個人或營利事業以其專利權或專門技術入股者,可延緩5年繳納所得稅,鼓勵發明人將專利或技術授權公司使用,提升創新技術,每人每年以總額500萬元為上限。(財經、政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