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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3-17 08:17

自行車載人、違停等北市要罰 最快年底上路

更新日期:2009/03/16 12:05
目前台北市已經有超過7萬多人的自行車通勤族,為了加強自行車騎乘安全,台北市政府最近研擬「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只要是沒有加裝燈光、警示鈴、沒有裝煞車等,會遭罰款180元;另外,自字行車騎乘時,如果載人、載物高度、重量超過規定、違規停車等,也將開罰300-600元不等的罰款,交通局表示,最快年底就會上路,這將會是全台第一個縣市,針對自行車騎乘訂定專有的自治條例及罰則。(林麗玉報導)
自行車族越來越多,台北市建置自行車道路設施之外,最近也正研擬訂定「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針對自行車的安全裝備、騎乘安全制訂專有的自行車自治條例,並且明訂罰款金額,台北市交通局交通治理科長陳慶城表示,未來只要自行車沒有加裝燈光、反光裝置、警示燈、煞車等,會罰處180元罰款,並且限期改善,另外自行車載人、載物高度超過肩部、重量超過20公斤、不禮讓 行人、市區行駛時速超過15公里、沒有依照規定兩段式左轉、夜間騎乘沒有開燈、違規停車等,將會依據自治條例,罰處 300-600元不等的罰館。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這個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現在還在交通局訂定法案,必須先公告、送市政會議審查,通過之後才會送議會,最快今年五月就可以在市政會議通過,如果順利的話,下個會期送議會審查,最快今年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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