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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4-06-12 10:28
馬:需符合原承購條件
本帖最後由 妙音 於 14-06-13 07:44 編輯
馬:需符合原承購條件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6月12日 上午6:01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都會區房價高漲,馬英九總統昨(11)日表示,未來合宜住宅將限制轉售對象,必須符合原來承購條件。內政部長陳威仁也指出,正思考對非自用住宅投資者採取差別授信,並配合推動兩稅合一、不動產實價課稅,抑制不動產炒作。
陳威仁昨天赴國民黨中常會報告「我國現有住宅政策檢討」指出,都會房價過高主要為區域發展不平衡,95年起有超過60%人口集中在六都30%土地上,每年以6萬人速度成長,其中28%人口集居在國土6.4%的雙北市,導致近年房價所得比升高,全國指數從97年5.87升至102年的8.37;台北市從5.87升至15.01;新北市從7.40升至12.67。
陳威仁表示,內政部未來將採取三大措施抑制房價,包括:增加興建社會住宅、增訂限制合宜住宅移轉對象條件以及配合金融財稅制度改革讓漲價歸公等。
未來分區變更案審議時,研議以容積獎勵方式,鼓勵興闢社會住宅、青年住宅;考量國有土地數量、資源配置,內政部不再主動興建合宜住宅,地方政府仍可依住宅法第40條規定,利用自有資源規劃興闢,但將檢討合宜住宅轉售機制,以降低轉售炒作。
政府也思考針對非自用投資者貸款成數、利率及寬限期等,採取差別授信條件,增加炒房及囤房成本,中長程將配合財政部進行房屋稅、地價稅的兩稅合一、實價課稅等,以抑制炒作。
馬英九裁示,合宜住宅將來對於轉售的對象宜加以限制,必須跟原來承購者條件一致,才能達到該政策的目標。
他說,在某些地區興建社會住宅容易遭受居民抗議,理由是居民擔心這類型的住宅將導致附近的房價下跌,根據過去累積的經驗可以採取「混居」方式來因應,或許就能減少這方面的顧慮。
合宜宅轉售對象 馬促設限 – 2014年6月13日 上午6:40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爆發弊案,國民黨中常會昨邀內政部長陳威仁專案報告「我國現有住宅政策檢討」。黨主席馬英九裁示,將來合宜住宅對於轉售的對象應加以限制,必須與原來承購者條件一致,才能達到該政策的目標。
陳威仁在報告中指出,內政部將檢討合宜住宅轉售機制,由日後興建主辦機關審慎研議,評估增訂限制轉售對象規定,降低轉售炒作;中長期配合財政部進行兩稅合一、不動產實價課稅等稅制,抑制不動產炒作;思考針對非自用投資者貸款成數、利率和寬限期等,採取差別的授信條件,增加炒囤房成本。
馬表示,有些地區若興建社會住宅,會引來周邊居民抗議,當地人擔心造成房價下跌或導致房價增值減慢,因此,依照過去的經驗,可採取「混居」方式因應,也許能減少這方面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