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04 23:44

避擾民 將恢復高保額才須核保生調

金管會保險局自今年3月起,嚴格要求壽險業將財務核保、生存調查納入內控程序,並大幅下壓財務核保及生調門檻;例如民眾壽險保額買到501萬,就要被「生調」(生存調查,了解當事人現況),甚至保戶屆適婚年齡但單身,也會被生調,被保戶和學者痛批為擾民之舉。
金管會已決定放寬核保標準,擬照壽險公會提議,將需要財務核保或生調門檻,拉高到1000萬元以上,即「高保額」才須財務核保或生調。壽險公會並爭取4個月緩衝期,即延到今年底再實施。
金管會高層官員說,現在這種做法是因噎廢食,「買個保險,還要財力證明,還要被人家探訪,以後誰還要買保單啊?」。
根據保險局之前發布的財務核保及生調標準;若消費者已購買壽險保額達501萬、傷害險(或旅平險)保額達2001萬、或壽險加意外險累積保額達2501萬元者,想再買保單,壽險業須派員進行生調;即親晤當事人,了解當事人婚姻、體況,甚至有無抽煙、吃檳榔都調查。
若消費者已買壽險保額達601萬、意外險(或旅平險)保額達2001萬、或壽險加意外險保額達2501萬元,要再買新保單,須進行財務核保;當事人須拿出財力證明,證明自己有能力買保單
保險局還提出57項「異常表徵」,例如被保險人「已屆適婚年齡、未婚但獨居」,或「職業為股票投資或年輕自耕農、男性家管」,這些人要再買保單,壽險公司都要先進行生調。壽險業者說,照這個標準,每5名保戶,就有1人會被生調,不僅是擾民,壽險業其實也沒那麼多生調人力。
保險局這些嚴格規定,都是因為「醃頭案」中,兇嫌有詐領保險金之嫌,讓官員被立委痛批。但學者認為,核保政策應回歸各公司的承保能量和風險,不宜由主管機關硬性規定。金管會高層也決定回歸民意,認為不宜因一、兩案的道德風險,讓整個市場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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