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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烏龜 發達集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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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16 22:58
日法院判蘋果侵權 三星可求償10萬美元
【經濟日報編譯楊宛盼/16日電】日本知識產權高等法院16 日判決,蘋果iPhone 4與iPad 2侵害三星的資料傳輸技術,三星可提出996萬日圓(9.8萬美元)的侵權損害賠償,扭轉去年2月的初審判決。
高等法院表示,三星可向蘋果要求這兩種產品的「授權費用」,但駁回三星針對蘋果iPhone提出的禁制令與禁售令。
在全球各地發起專利戰、互控侵權的蘋果與三星,對這起判決都異口同聲表達歡迎,各自宣稱在專利戰中拿下一城。
三星發表聲明說:「我們對這起判決表達歡迎,我們將持續採取必要行動保護智慧財產權。」日本蘋果也表示,法院宣判的賠償金額很合理,並肯定法院駁回禁制令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