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如 發達公司總經理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27 09:19

恩德董事會通過取得Giben資產案

恩德董事會通過取得Giben資產案
2014/04/26 18:42 中央社
日 期:2014年04月26日
公司名稱:恩德 (1528)
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Giben資產案。
發言人:盛海天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Giben巴西公司100%股權、Giben美國公司100%股權、相關商標及技術圖面。
2.事實發生日:103/4/25~103/4/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取得標的公司之100%股權、相關商標及技術圖面,交易金額為10,800,000歐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Giben International S.p.A. ,非關係人交易。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將依簽訂之購買合約分次付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取得美國評值鑑價報告,及致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價格合理意見書,經董事會通過。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初次投資,取得標的公司100%股權、相關商標及技術圖面,交易金額為10,800,000歐元。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資產比例:12%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26%
營運資金:1,885,727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木工板類機械產品組合及擴增木工實木機械生產及行銷據點。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年4月25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非關係人交易,故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每股淨值為股東權益,不含商標及技術圖面,與總交易、每股交易金額,幣別均為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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