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水三千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4-03-08 11:28

6項致過敏包裝食品 明年7月須加警語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公告,明年7月1日開始,市售包裝食品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項致過敏性內容物,必須於容器或外包裝標示醒語,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圖片來源/取自資料庫)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根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明年7月1日開始,6項致過敏性內容物,包含蝦、蟹、芒果、花生、牛奶(不包括由奶類取得的乳糖醇)、蛋及其製品,必須標示醒語,並以產品產製日期為準。
姜郁美舉例,如產品含有花生,醒語應載明「本產品含有花生」、「本產品含有花生,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等同意義字樣,以方便特殊過敏體質的消費者,可依個人需求選購產品。
食藥署呼籲業者即時配合辦理,如經查獲產品未標註醒語,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至300萬元罰鍰;如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違反情形,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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