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富比世 發達集團發言人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1-06 08:54
《電子零件》專利訴訟戰添波,國巨控光頡侵權
《電子零件》專利訴訟戰添波,國巨控光頡侵權 2013-11-06 08:27時報資訊【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
國內廠商間專利權訴訟再添一件!繼大立光(3008)控告玉晶光(3406)及先進光電(3362)後,被動元件廠國巨(2327)亦對光頡(3624)侵權訴訟,未來亦將在美國及英國提告求償。對於國巨的指控,光頡表示,公司生產薄膜電阻製程使用的生產方式,與國巨相關專利並不相同,沒有侵害國巨薄膜電阻生產製程相關專利。
國巨於5日向新竹地方法院控告光頡,國巨主張光頡產銷的薄膜電阻產品AR0805及其他以非光蝕刻製程生產的薄膜電阻系列產品,涉及侵害國巨的專利權,國巨因而遭受高達新台幣12億元損害。
這也是繼光學元件廠大立光控告玉晶光及先進光電後,國內電子廠商間專利訴訟再添一件,顯示電子廠商在產業競爭日益激烈下,藉由專利築起競爭優勢已是必要手段。
國巨表示,此次光頡侵害國巨專利(台灣發明專利第194596號),為國巨於2000年提出申請、並於2004年獲准的專利。國巨認為,任何以國巨擁有專利之非光蝕刻製程所生產製造的薄膜電阻產品,基本上均違反國巨的專利,這項事實亦為業界所熟知;國巨為求慎重,在起訴前經過多方查證,並對光頡產品及製造過程進行嚴謹採證,同時委請專業鑑定機構進行分析比對,經充分確認侵權事證後,始提起本件專利訴訟。
除侵犯專利外,國巨亦指控光頡,疑似以直接挖角國巨技術及經營團隊的方式,不法取得國巨關於生產原料、生產方法、生產流程、機器設備、產線安排等細節,以進行對國巨專利及製程技術的侵害。
國巨強調,光頡已同時侵害國巨的營業秘密,以及台灣、美國、英國等地的專利權,國巨曾於今年9月3日發出通知函,要求光頡停止侵害專利之行為,並與國巨協商賠償損害事宜,但光頡並未給予正面回應;為保護國巨研發之技術及智慧財產權,並遏止此種產業內的不正當競爭手法,國巨決定以實際行動捍衛自身的智慧財產權。
國巨表示,光頡侵害專利之行為,造成國巨蒙受逾新台幣12億元損害,國巨暫以新臺幣6億元的損害賠償額起訴,於將來訴訟進行中,視審理過程及證據之調查發展,會再適時向上追加損害賠償請求金額。此外,國巨後續亦將在美國及英國法院對光頡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向光頡請求侵害專利之損害賠償,並禁止其繼續侵害國巨專利權,且國巨仍將持續調查、蒐集光頡及其客戶、經銷商、或代理商侵害國巨專利權之事證,並適時進行相關法律行動,以確保國巨權益。
對於國巨的指控,光頡表示,公司生產薄膜電阻製程使用的生產方式,與國巨相關專利並不相同,沒有侵害國巨薄膜電阻生產製程相關專利;針對國巨指稱公司疑似挖角國巨技術及經營團隊,光頡則強調,目前新竹生產薄膜電阻產品的技術與經營團隊,沒有人來自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