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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0-09 07:36

自經區特別法 限月中端出

自經區特別法 限月中端出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3.10.09 04:16 am

上海自貿區上路 學者:有利台商 / 蕭伯欽

行政院長江宜樺近日下達通牒,要求跨部會在月中端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據了解。近期在跨部會挑燈夜戰下,立法進度已大幅推前,不過,在陸資准入興建廠房、虛擬自經區租稅、人才待遇上,尚有三大瓶頸待江揆拍板。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在上月底風光掛牌,引發外界質疑我自經區「先發未能先至」,還停留在第一階段法規鬆綁,應快步端出第二階段的「殺手級牛肉」,與上海自貿區一爭天下。
經建會官員昨(8)日表示,自經區特別條例已在收尾階段,未能趕在9月底「繳卷」,就在於要排除的現有法令太多了,跨部會花了不少時間協調意見,同時也讓意見條文化、法律化,「前段做得嚴謹一點,避免日後適用困難,要改東改西。」
據了解,近期跨部會在第二階段自經區討論上,主要聚焦在土地、稅收優惠、陸資准入條件與虛擬、實體待遇是否齊一。目前較有共識之處是,原本經建會盼自經區土地只租不售,未來將改為「租售並行」,避免地方政府在申設自經區後,因持有土地成本過高、導致債務高攀。
惟跨部會在陸資准入條件與自經區虛擬、實體待遇是否齊一,陷入論戰。舉例來說,目前兩岸條例要求陸資來台興建廠房與員工宿舍,必須要專案核准,但經建會期盼自經區內應排除、以減少投資障礙。
此外,有部會期盼外籍或陸籍白領的工作或商業居留範圍,僅及於實體自經區,避免延伸到如金融服務業等虛擬自經區,防止行業內不公平競爭;財政部也盼,多項稅務優惠只在實體區適用,不要延伸到虛擬區。經建會決定以多方案並呈方式,交由行政院定奪。
第二階段字經區可享稅務優惠包括:海外盈餘匯入投資免稅、專利及技術授權免稅、研發投資三年可抵減,及區域營運總部設立三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收益匯入投資,可享營所稅10%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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