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榮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4-03 10:04

普格炒股案 群益金鼎證涉入

1101476普格炒股案,又扯出群益金鼎證。金管會昨對第一金投信和群益金鼎證券開鍘,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群益金鼎證萬華分公司2員工找上第一金投信經理人,炒作普格並收佣金,因此解除2人職務,並禁止群益金鼎證近3個月內,再申請新業務等4大業務限制。
第一金投信登陸遭禁
第一金投信部分,金管會除解除涉案的3名經理人職務外,也對第一金投信祭出至少半年不准募新基金,必要時可延長到1年,且近半年不准申請登陸設辦事處或參股等4大業務限制,同時加罰合計240萬元的罰緩。
證期局官員說,第一金投信多項業務遭限制後,只能承作既有的舊有基金和全權委託業務,第一金投信至少有半年,都無法布局中國市場。
證期局官員說,第一金投信已擬定賠償計劃,就3檔基金投資普格股票,共損失1958萬元將全數提存,預計4月底完成款項撥付,而第一金投信董事長薛淑梅仍屬代理,代理期間3個月,金管會將檢討後續投信董事長專任問題。
事實上普格炒股案不只第一金投信一家金融機構涉案,連群益金鼎證也涉入,令外界相當意外。吳桂茂說,經查發現,群益金鼎證萬華分公司前經理人和業務人員,受他人委託,找上第一金投信經理人炒作普格,也收受佣金。
吳桂茂說,對群益金鼎證祭出4大業務限制,首先,不得申請增加新業務、設點、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等案件,第2,不得辦理現增或募公司債,第3,不得轉投資外國和大陸地區事業,第4,禁止擔任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流動量提供者,上述限制都是3個月。
第一金投信部分,也祭出4大業務限制,首先,近半年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點、禁止赴大陸設點或參股,其次,近2年不得申請擔任總代理人或兼營期貨,第3,近半年不准募新基金,必要時可延長1年,最後是不准申請政府基金的全權委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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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投信多項業務遭限制後,至少有半年都無法布局中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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