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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1-12 17:39

錯亂修法 黨團暴衝 不該有人負責嗎?

錯亂修法 黨團暴衝 不該有人負責嗎?
立法院修法、立法粗糙不是新聞,不過,這次立法院朝野政黨就廣電三法的飆速修法,不只是粗糙,而已經是粗暴;民進黨團明顯針對特定媒體的版本,可謂近乎仇恨式修法,甚至無視法治精神,增列溯及既往條款,如此荒唐地一刀砍下,形同就此斷送媒體產業生機。儘管昨天立法院決議相關修法進入朝野協商,形同這個會期喊卡,但我們仍須就這次朝野黨團、尤其是身為執政者的國民黨黨團的心態與表現,予以嚴正指責。
首先,國民黨黨團無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三月即將提出《反壟斷專法》,這次竟放手讓漏洞百出的民進黨版初審過關,其說法是「後果由民進黨自行承擔」,最後鬧到府院急踩煞車。天下有這麼沒腦袋又不負責任的執政黨國會黨團嗎?國民黨黨團老把自己當作沒事的「路人甲」,人多有什麼用?一盤散沙、自私怕事又認事不清,難怪在野黨根本沒把國民黨黨團看在眼裡。
任何產業都有其理想與現實面向,媒體產業是匯聚公共意見的平台,其理想性格自然會被標舉得更高,但現實是,以目前的產業生態,若沒有足夠的資金,幾乎不可能打造或接續經營任何媒體;朝野政黨的短視惡鬥,只會讓資金裹足不前,難道台灣媒體最終都只能落到外資手裡?果若外資接手,又如何查證其中有無朝野政黨最介意的中資?
民進黨的「廣電三法」修正版本,以限縮媒體經營者的身分為目的,阻止跨媒體經營的可能,基本上是回應與迎合社運團體對反媒體壟斷的訴求,增強民進黨發動的「一一三火大遊行」的動能,修法不過是政治鬥爭的工具罷了。民進黨只急於想拔除眼中釘的媒體集團,對攸關台灣下一輪國家競爭力與發展核心的數位匯流進程,毫不關心,也不做足夠的研究與分析,這樣的修法怎麼可能周延?
平心而論,民進黨發動遊行不是第一次,不論這次火有多大,執政黨大可平常心視之,面對批評有則改進、無則惕勵,何須進退失據到慌亂失措的地步?而國民黨既是完全執政,又怎能說修法的後果由民進黨承擔?政策紊亂、法案失控的罵名,執政者無從逃避。「廣電三法」從闖關到煞車,暴露的是執政黨協調失能,媒體改革竟成了朝野政黨攻防的祭品,何其不智又何其不幸!
府院定調這次事件是「黨團暴衝」,然而,以國民黨大小黨鞭林鴻池、吳育昇政治算計的邏輯和思維,居然聽不懂黨主席馬英九「逐條討論,論述清楚」的提醒,造成如此大的亂象,林吳二人難道不該究責處分?還是黨中央要有人負責?這種暴衝絕對不是最後一次,今後誰還敢對馬政府的改革寄予信心?
反壟斷當然是一個必須正視、可以討論的題目,問題是,反壟斷不應也不能只針對個案,進行無限上綱、永無休止的政治鬥爭,而應就媒體的現實情境與未來發展的願景,訂出普遍可行的規範。媒體做為公共平台,豈能一而再、再而三成為藍綠政治角力的戰場?黨政軍固然已經退出媒體經營,但若政治力無所不用其極地企圖干擾經營,又如何期待媒體環境有趨於健全的一天?
傳播學界對媒體壟斷相關研究,即使稱不上汗牛充棟,但可資參考者絕對不少,建立符合專業規範的法制正是NCC的主要職責;然而,從扁政府到馬政府,這個工作始終延宕,以致媒體成為政治爭議焦點,更讓媒體經營者成為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其痛苦只能用凌遲二字形容;如今,朝野政黨更飆速修法,準備把痛苦普及所有媒體與系統業者,NCC若再不加速提出專法版本,台灣的專業媒體環境勢必在政治惡流中摧毀。
台灣媒體從管制到開放,經營環境卻愈趨惡化,我們有了自由卻少了真新聞,我們多了頻道卻少了好節目,反壟斷若演變成切割媒體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偏執地限制資金進入,媒體經營規模因此受限,只會讓媒體陷入以小搏小的競爭,而無法製作高品質節目的惡性循環之中,損害的不只是媒體經營者的利益,更是全體閱聽人的權益。多元自由與專業的媒體環境得來不易,不論是「廣電三法」的修法或未來《反壟斷專法》的立法,朝野必須理性務實,不容再肆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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