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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9-26 08:31
卡債向配偶追討 法部修惡法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卡債族配偶遭追債案件愈來愈多,卡債自救團體昨(25)日表示,民法在2007年修法刪除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只能由夫妻互相行使規定,導致債權人可代位行使,根據統計,今年到8月底就有4,536件請求案,9成都是銀行轉向配偶追討。法務部表示,已著手修法希望儘速改善。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團體共同記者會,披露銀行追討債務無所不用其極。
尤美女指出,2007年5月民法修正,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由原先只能由夫妻兩人互相行使的規定刪除,導致修法後夫或妻的債權人可以在夫妻間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不主動行使時,代位債務人(夫或妻)來行使此請求權。「5年下來,我們發現這個制度已嚴重遭到銀行濫用」。
根據司法院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至2007年5月修法前,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它金融機構強迫夫妻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案件數為0件,2011年已增加為2,371件,今年至8月底則已高達4,536件,逾9成的案件都是銀行向債務人本人討不到債時,就向法院聲請宣告夫妻改用分別財產制,強迫夫妻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後再進一步代替夫或妻行使此權利。
律師李艾倫表示,現行民法對於夫妻惡意脫產來逃避債務的情況已另有法律足以保障債權人的權利,不應該再讓家庭人倫的和諧成為銀行強勢討債的犧牲品,將爭取修法,將2007年5月修法被刪除的一身專屬權規定再放回民法第1030條之1,一併刪除民法第1009條及1011條。
與會的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陳維練表示,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已經聽到各界的聲音,也感到問題的嚴重性,目前已著手研議,預計10月中下旬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召開公聽會。
日期:201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