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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7-26 07:18
證所稅過關 明年起雙軌制課徵
本帖最後由 013 於 12-07-26 17:36 編輯
證所稅過關 明年起雙軌制課徵+字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4:36.
設算所得制 指數逾8500點起徵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李宇欣、鄭琪芳、王孟倫/台北報導〕在民進黨與台聯立委退席抗議下,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復徵證所稅方案(所得稅法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預計明年起開徵證所稅,個人證所稅前兩年採「設算所得」與「核實課徵」雙軌制,前者股價指數八千五百點以上才要課稅,兩年後取消「設算所得」。財政部估計約一萬人受影響,每年稅收六十億至一百一十億元。
馬英九總統昨表示,這是租稅史上重要的里程碑,雖然「內容尚未盡善盡美」,但「先求有、再求好」。財政部長張盛和則強調,證所稅案通過後,已適度回應社會對租稅不公的呼聲,相信股市的不確定因素應可消除,今天起股市就會回歸基本面。
黃天麟:中國降稅 台灣加稅
不過福邦證券董事長黃顯華認為,雖然短期股市可望回歸基本面,但資金動能不會回復到證所稅議題拋出前的水準,至少差二成,券商仍有裁員、縮點壓力。前國策顧問黃天麟則批評,「這是一個錯誤的決定」,現在全球景氣不佳,連中國都調降證交稅,台灣竟在此時加稅,簡直匪夷所思。
根據立院昨三讀通過條文,民國一○二年到一○三年,個人證所稅採雙軌制,其中「設算所得」是賣股前一交易日股價指數八千五百點以上,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二;九千五百點以上扣繳千分之○.四;一萬零五百點以上扣繳千分之○.六。
至於「核實課徵」對象,則是出售十張以上一○二年以後掛牌的IPO(初次上市櫃)股票,出售未上市櫃股票,出售一百張以上興櫃股票及非居住者(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一八三天),核實計算所得後分離課稅十五%,但持股一年以上減半課稅(稅率七.五%),IPO持有三年再減半(稅率三.七五%)。
適用核實課徵者,當年證券交易損失可從交易所得中減除,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持有期間則採「先進先出法」,同一檔股票數量很多,依最先買進與賣出的時間認定。
股票投資人要在今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向證券戶所屬證券商申請,選定明年適用設算所得或核實課徵,當年度選定後不得再變更;而明年起首次開立證券戶者,應於申請時選定。但「設算所得」將於一○四年後取消,課徵對象增加全年出售股票金額超過十億元的大戶。
至於法人證所稅,維持在「最低稅負制」課徵,但稅率提高至十二%到十五%,免稅金額為五十萬元,持有三年以上減半課稅。
藍擋提案 民進黨、台聯退席
立院臨時會昨審查證所稅時,在野黨團提案要求重付委員會審查,遭國民黨團多數否決,民進黨及台聯立委皆退席抗議;進行重付委員會表決時,國民黨立委陳根德未參與投票,他稍早嗆說:「如果課的稅比證所稅實施前多,或是經濟、產業、市場沒有受到衝擊,我陳根德退出政壇!」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隨後也痛批,「國民黨自己去玩、自己負責」,國民黨證所稅版本一改再改,從財政部版、行政院版、國民黨團版、行政院與國民黨團共識版到修正動議版,簡直把法案當兒戲。
事實上,不只國民黨版本一變再變,部分立委也自行提出版本,立院財委會六月初審查時,共有二十一案、十個版本,歷經十三個半小時審查後,才整合五個版本送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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