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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12 19:59
兩岸投保再協商 明向台商說明
兩岸投保再協商 明向台商說明
2011/09/12 17:1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1年9月12日電)兩岸投保協議進入最後關鍵期,經濟部談判團隊9月8日至9日在北京談判,但雙方對調解機制是否具有強制性立場分歧,知情人士說,「談判尚未結束,9月底不見得能簽署」。
大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活動明天登場,馬總統將出席致詞,據悉,兩岸投保協議談判內容將是台商關切重點,經濟部已經準備好相關資料,向台商說明政府希望替台商爭取的權益,同時也希望藉由座談會,了解台商能夠接受的底線。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長凌家裕一行人於8日與9日飛抵北京,與大陸條法司司長李成鋼就投保協議內容進行協商,並且於9日下午返抵台灣,隨即向經濟部長施顏祥提出報告,知情人士說,兩岸立場差距仍卡在仲裁機制。
知情人士表示,兩岸投保協議一開始談,雙方談判人員就知道簽署P2G(投資人對政府)糾紛的仲裁機制,會是協議簽署最大難題,「這是底牌,不到最後關頭不會掀開來」。
大陸方面當然希望以不具強制力的調節機制取代仲裁機制,但所謂調節,就是當發生投資人對政府糾紛時,投資人想要提出調節,但因不具有強制力,政府方可以不接受,這對台商面臨土地、廠方遭到地方政府徵收等糾紛時,完全沒有保障。
知情人士對中央社記者強調,一般而言,投保協議通常都是採取仲裁機制,不僅具有強制力,同時,仲裁機制有明確規範,要找哪些人或是機制作為第 3方仲裁人以及仲裁地點,都會在投保協議條文中寫得很清楚;但若只是調節,在協議文本內容可能只寫「發生糾紛時,雙方可進行調節」等原則性規範。
因此,對台灣而言,若無法建立國際仲裁機制,也必須建立具有強制力的調節機制,要求在文本內容寫下一方要求調節,另外一方不可拒絕等文字;至於調節單位,可以委託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北京仲裁委員會、香港或是新加坡等相關機制進行調節。
不過,上周在北京舉行的兩岸投保協商,顯然問題尚未解決,雙方將再舉行協商,我方則將在明天的秋節座談會中聽取台商意見,但9月底前能否完成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大局尚未底定,兩岸還需要再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