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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影子 發達集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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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11-18 23:55
消費券每人3600元
【時報記者游瓊華台北報導】挽救經濟,行政院推動發行消費券內容拍板定案,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將儘快在春節之前發放消費券,以每人3600元為主,且「不排富」,消費券使用期限至明年年底為止,希望短期內能刺激消費。
劉兆玄表示,消費券發放對象以「人」為主,非以「戶」為主,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不分老人、小孩,都是消費券發放對象,且「不排富」,每個發放的消費金額為3600元,以台灣目前平均每戶一戶3.1人計算,每戶約可領到一萬多元。行政院粗估,預算需要820多億元,若全部執行完畢,可增加明年GDP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至於預算將透過特別預算推動,排除預算法及債務法限制,希望能在春節之前實施。
劉兆玄也強調,消費券發放對象不排富,但民眾若把消費券捐贈給公益團體,將可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