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10-23 15:54

義隆:泓宇星就向公司訂購而未售庫存產品提損害賠償,計約36萬美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458)義隆-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受民事起訴狀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泓宇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重訴字第147號4.事實發生日:115/10/22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115年10月22日收受泓宇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泓宇星公司)提出之民事起訴狀,起訴狀內聲稱泓宇星公司就2021年該年度向本公司訂購而未售出的庫存產品,要求本公司有協助處理並賠償損害。針對未售出的庫存產品而產生美金(以下同)358,756元之損失,主張本公司應給付泓宇星公司358,756元作為損害賠償。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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