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28 05:23

88萬移工大軍》移工福利勝本勞?勞部一次說清楚

2026/06/27 12:00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今年以來,社群媒體持續出現針對移工的各項指控,包括短年限工作即可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移工懷孕可月領3.9萬補助等質疑,究竟移工來台灣工作,可以享受的福利及補助有多少?勞動部一次說清楚!
7成產業移工 3成社福移工
根據勞動部到4月底最新統計,台灣移工總數已突破88萬人新高,其中近7成為「產業類移工」,從事製造業、營造業與海洋漁撈等工作,這些移工適用勞基法,享有勞保保障,薪資跟隨最低工資調整,且根據勞動部函釋,自今年4月起,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達10年(含)以上的藍領移工,雇主應按月提撥薪資總額2%至15%作為勞工退休準備金,存於台灣銀行勞退舊制專戶(移工不適用勞退新制),勞動部估計人數約達1萬8000人。至於另外約3成的「社福類移工」,主要從事家庭看護工與外籍家庭幫傭,沒有勞保保障,薪資也與最低工資脫鉤。
印尼籍佔比35% 集中社福看護
87萬移工中,以印尼籍人數最多,佔比約35%,多集中於社福類看護工作,其次是越南籍,主要從事產業類與製造業工作。適用勞基法的產業類移工,因有投保勞工保險,可領取包含生育、傷病、醫療、失能、老年、死亡等各項給付。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統計,我國每年約有6000名移工懷孕,移工在台灣懷孕,若是產業類移工,生產後可申請勞保的生育給付,金額為2個月勞保投保薪資,但「社福類移工」特別是家庭看護工,並沒有勞保生育給付可領。不過,勞動部已發布「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聘僱許可期間的懷孕移工,均可請安胎休養假、產檢假、產假;配偶分娩時,雇主也應給陪產檢假、陪產假。移工孩子出生後,移工在聘僱許可期間任職滿6個月後,也可依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過,因移工不適用就業保險,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移工懷孕月領3.9萬? 不是真的!
網傳「移工懷孕可進入安置中心,每人每天領500元養胎費,小孩出生後每天再領800元補助,母子一個月可拿3萬 9000 元,且政府會免費安置小孩到6歲、全民負擔近150萬元」。
事實真相是 所謂的「每日 500 元安置費」,是當移工發生勞資糾紛、遭受人身侵害或需緊急庇護時,由就業安定基金撥給「合法備案的安置單位」用於支應基本收容開銷,移工本人根本拿不到這筆錢;安置期限通常以2到3個月為原則,最多延長兩次,不會出現長期安置6年的情況。
偽冒死亡詐領勞保給付?強化查驗、修法防堵
另以114年移工在台總數逾86.6萬人,其中有55.7萬餘人投保勞工保險。近期最具爭議的勞保給付項目,就是移工以偽冒的家屬死亡證明,詐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特別有越南網站聲稱能提供死亡證明,讓勞動部再次出面澄清,強調已運用越南政府數位化查驗機制,並修法禁止移工自行申請,應由投保單位協助辦理。
僅5百多人領年金 反有助勞保財務
獲得勞保保障的移工,隨著年紀漸長,也可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114年外籍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共有9888件,其中約95%、9373件為「一次領」,平均請領金額6.7萬元;僅515件是按月領年金。
勞動部解釋,絕大多數產業移工在台灣工作的總年限仍很難達到15年,沒滿15年的移工在離開台灣、返回母國時,只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而勞保最大的財務壓力來自於本國勞工「活得越久、領得越多」的月領年金,而移工一次請領拿回的,基本上就是他們自己與雇主歷年提繳的本金加上利息,完全不會擴大勞保的潛在負債。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