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1-14 06:09

政院︰「台灣模式」與日韓不同

政院︰「台灣模式」與日韓不同
美國媒體報導,美方要求台灣投資「介於韓國的三五〇〇億美元與日本的五五〇〇億美元間」。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在院會後記者會強調,「台灣模式」跟日韓間的投資模式並不相同,無法直接類比;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出席資訊月活動時也說,相關訊息「未經證實」,不會影響現階段談判進度。

台美最後文件交換 就能總結會議
卓榮泰表示,台美雙方上個月已完成第五輪實體磋商,之後也透過視訊會議協商,正在做最後文件交換,待雙方確認書面內容後,就能進入最後的總結會議。

他強調,談判架構始終以我方提出的「台灣模式」為基礎,也就是由國內廠商與產業自主赴美投資,政府提供金融融資保證;至於未來產業園區的設置,雙方政府將在設置與後續運作上提供協助。

昨陪同卓院長參觀資訊月活動的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認為,台美關稅議題已有不錯進展,美國最渴望的是製造業回流,而製造業當中又最在意高階先進製程晶片;「在美國的貿易夥伴裡,先進製程至少只有台灣能協助」;若雙方能達成共識,除了美國可重新導入先進製程,台灣則能讓關稅降至合理水位,最少和競爭對手打平,將是「雙贏」局面。

李慧芝說,我方談判團隊正以「台灣模式」跟美方洽談供應鏈合作,也爭取調降對等關稅,且不疊加原稅率,還有二三二條款多項關稅優惠;二三二條款不只影響半導體,還有半導體衍生產品,因此希望可以爭取最優惠待遇,同時也為我方赴美企業爭取更有利的投資環境與條件。

台廠基於國際布局 自主赴美投資
她說,我方提出的「台灣模式」,由企業基於國際布局,自主規劃到美國投資,貼近客戶、增加競爭力;而政府則提供金融的信保支持,也透過台美政府間「G2G」的合作形成產業聚落,並向美方爭取有利的投資環境和條件,協助相關產業在美布局。「台灣模式」與美日、美韓的投資模式並不相同,無法直接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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