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15 22:22

南俊國際 本公司擬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致債券持有人...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584)南俊國際-本公司擬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致債券持有人公告(補充114/8/13公告)1.事實發生日:114/09/152.公司名稱: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6.因應措施:(1)本公告係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問答集規定辦理國內第  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公告。(2)爰依金管會證券期貨局114年5月5日公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增訂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放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股東常會及股東臨 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仍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轉換辦法請求轉換,以賦予投資人較高 彈性選擇換股時機,有助提升投資人權益。故本公司業經114年08月13日董事會決 議通過,擬配合法令修正,變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3)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對此次變更國 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案如有異 議, 請自114年8月13日起至民國114年9月14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 為330063桃園市桃園區幸福路202號6樓 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室收,郵寄 以郵戳日為憑,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4)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 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截至民國114年9月14日止,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債券持有人提出異議。(2)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待 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報請核備,待獲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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