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07 16:08

基亞:公司主管獲台灣高等檢察署確認維持不起訴處分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176)基亞-公告本公司主管獲台灣高等檢察署不起訴處分確定1.事實發生日:114/07/07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12月29日配合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公司主管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業經司法機關審慎調查後還原真相,已依法不起訴結案。當事人董事長張世忠先生、前總經理鄭毓仁先生、前財務長歐朝銓先生經司法程序釐清事實,已證實自身清白,無違法情事。本案業經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兩次不起訴處分之司法審視,於今日收到台灣高等檢察署確認維持不起訴處分。本公司向來注重公司治理,要求員工遵守法令、忠實執行公司職務,對於本案司法調查結果依法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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