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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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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6-06 20:04
惠民實業 代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職業災害檢查報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71)惠民實業-代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職業災害檢查報告1.事實發生日:113/11/142.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5.發生緣由:(1)113年11月14日北海宅修工程有限公司派遣鄭姓員工至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嘉)擔任粗工,於當日上午10時47分經人發現鄭員倒臥於集塵灰貯存槽左側坑內,送醫急診治療後,仍於當日不治身亡。(2)桃園市勞動處分別於113年11月15日及113年12月6日至萬嘉進行勞檢及現場調查並未有漏電情形,後因桃園市勞動處接獲法務部解剖鑑定報告書,鑑定結果表示鄭姓員工疑似在工作處所遭電擊至心因性休克死亡,又於114年3月7日偕同台電至萬嘉進行驗電,仍未發現漏電情事。(3)萬嘉於114年5月7日收到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函文,內容為萬嘉所屬工作者鄭姓員工發生感電災害致死重大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並就災害發生經過與原因分析及善後處理概況進行說明,且對萬嘉並無改善建議事項。(4)萬嘉復於114年5月8日接獲勞檢檢查結果通知書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罰鍰裁處書,要求將內容於現場公告7日以上及職安現場補強,並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60,000元整。6.因應措施:(1)雖該身亡人員非屬萬嘉員工,但萬嘉於113年11月14日事發當日已全程參與並了解該員及後續處理狀況,而雇主北海宅修工程有限公司已於113年11月25日給付罹災者家屬補償金新台幣1,500,000元整。(2)萬嘉於114年5月7日接獲桃園勞動檢查處職災報告書,桃園市勞動檢查處對萬嘉並無改善建議事項,惟114年5月8日接獲勞檢檢查結果通知書,要求將其內容於現場公告7日以上,以及職安現場補強,萬嘉均已完成。(3)萬嘉雖有對勞工進行危害風險告知,惟較難掌握派遣事業單位是否實踐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且難以掌控人員素質,故萬嘉後續已不再使用派遣人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因該派遣人員非屬萬嘉員工,且未被主管機關要求勒令停工,另已與罹災家屬達成和解,基於人道立場考量萬嘉補償慰問金20萬元,並由派遣公司負擔賠償金150萬,故對萬嘉財務業務皆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