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20 17:34

宇辰系統 公告本公司民事訴訟案件一審判決主文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813)宇辰系統-公告本公司民事訴訟案件一審判決主文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大山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山公司)被告:本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訴字000361號4.事實發生日:114/05/20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大山公司為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依法提起訴訟事,訴之聲明為:「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3,024,000元暨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二、前項請求,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4年5月20日透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知悉,本案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 000361號判決,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目前尚未有完整判決內容,僅先公告判決主文為:「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並未受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得知判決具體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如有需要會再行補充說明並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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