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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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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4-23 23:30
康師傅-DR訂6/5召開股東週年大會
TDR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910322)康師傅-DR-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符合條款 - 第五條第 26 款事實發生日:114/4/2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6/53.股東會召開地點:)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1688 號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 省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賬目、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2) 批准派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3) 批准派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特別末期股息;(4) 重選高橋勇幸先生為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5) 重選曾倩女士為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6) 重選徐信群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7) 委任文暮良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8) 重選執業會計師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9) 「動議向本公司董事會給予無條件全面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以及動議全面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會根據一切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並在其規限下,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購回股份,惟須受以下條件規限:(a) 該項授權之有效期不得延至有關期間之後;(b) 該項授權須授予董事會權力,以促使本公司按董事會酌情決定之價格購回股份;(c) 本公司於有關期間根據本決議案(a) 段購回股份總面額,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之本公司股本總面額之10%;及(d) 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由本決議案通過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較早之日期為止之期間:(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 依據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之日;及(iii) 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回或修訂本決議案之日。」6.臺灣存託憑證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5/137.臺灣存託憑證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5/138.臺灣存託憑證停止兌回及再發行起訖日期:114/4/29-114/6/5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會常會時間:114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九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