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0 05:30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表示,台灣若要設立主權基金,需先確定設立目的,並尋求各界共識。(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專題報導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宣示,一年內要成立主權基金,做為助攻美國經濟發展的新工具,對於賴政府上台後是否評估設立主權基金?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表示,政府已歷經多次討論,重點包括設立目的、資金來源、運作模式等;台灣若要設立主權基金,需先確定設立目的,並尋求各界共識。而調整國發基金、國家級投資公司機制,是可思考的方向。
調整國發基金 或是思考方向
龔明鑫指出,綜觀國際經驗,各國成立主權基金有其設立的背景與目的,或有希望透過財務操作累積更多財富,以促進經濟社會的平穩發展,或有希望透過策略性投資,發展關鍵性產業,甚至進行海外戰略佈局。
他舉例,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是為增進中央公積金及外匯存底的長期穩定報酬、挪威政府退休全球基金(GPFG)則為了將石油資產轉換為金融資產以永續經營、韓國政府投資公司(KIC)則以提高外匯存底報酬率及扶持金融相關產業發展為目的。
至於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CIC)除著眼於創造更高報酬,亦進行具有戰略性的海外直接投資,包括關鍵基礎設施;他強調,台灣若要設立主權基金,需先確定設立目的,並尋求各界共識。
龔明鑫表示,考量各國國情不同,主權基金的設立目的及管理模式也有差異。國發會曾於二○一六年委託研究「我國成立主權基金之可行性」,研究建議短期先以國發基金轉型或匡列額度成立,採官民合資模式直接投資國內有轉型升級需求之企業;中長期在不涉及修法前提下,考慮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進行海外投資。至於財源可透過發行公債或向銀行融資取得。
龔明鑫解釋,考量勞工保險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國民年金、退休撫卹基金、國發基金等五大基金,各有其設立目的,將五大基金合併成主權基金的合理性有待斟酌。
龔明鑫認為,我國若要設立主權基金,宜參採國際經驗及考量台灣的國情,先確認設立目的、經營管理模式,並制定完善的治理及監理架構,確保營運目標與政策目標一致;調整國發基金或是台杉公司的國家級投資公司機制,達到推動主權基金目的,是可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