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2-26 05:55

結合後市占逾9成 競爭疑慮大 Uber Eats、foodpanda合併案 公平會決議否決

2024/12/26 05:30  
台灣兩大外送平台Uber Eats、foodpanda台灣合併案昨遭公平會否決。(資料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台灣兩大外送平台Uber Eats、foodpanda台灣合併案昨遭公平會否決。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明,兩家業者結合後,市占率將逾九成,對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負擔條件)」確保維持競爭,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禁止結合。
牽涉消費者、外送員與餐飲店家權益
此合併案因牽涉消費者、外送員與餐飲店家權益,三方利害關係人都擔心合併後將成「巨獸」,恐會藉此提高外送費用、進而影響餐飲消費價格,外送員的勞動權益也可能受損,造成「三傷」。
陳志民表示,此案主要從「限制競爭」面向決議否決;因Uber Eats在台灣市場的主要競爭者就是foodpanda,結合後業者將能主導市場,也更有誘因提高消費者的價格及對店家的抽成,但消費者、店家卻沒有其他替代選擇,無法制衡Uber Eats的市場力,顯然影響市場競爭秩序。
無法透過「負擔條件」確保維持競爭
對Uber Eats主張的「可負擔條件通過」;陳志民指出,所提條件都僅是短期、暫時性的行為面矯正措施,難以維持或重建結合前市場競爭狀態、修復結合後的競爭傷害,因此公平會未考慮以附加條件的方式讓業者通關。
兩家業者答辯同樣未能說服公平會。陳志民說,Uber Eats主張,結合後可提高外送網路的密度,意即外送員在同一趟路程中可接收多張訂單,可創造經濟利益;但委員會認為「難以驗證真實性」,且不必合併、現行狀態就可達成,相較限制競爭之不利益明顯不成比例,也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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