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1-28 15:50
高鋒董事會追認通過向華豐取得台中市北屯區使用權資產案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510)高鋒-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中市北屯區鑫新平段70-1地號全部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2.事實發生日:112/11/1~112/11/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租賃面積120坪;每月租金16,000元(含稅);租期37個月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台幣576,000元(含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華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與本公司土地相鄰,為使集團閒置資產活化。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歐韻辦公家具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任何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移轉日期:民國110年4月12日;移轉金額:新台幣93,610仟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之取得日期:民國110年4月12日關係人之取得價格:新台幣93,610仟元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每月支付租金新台幣16,000元(含稅),每月10日前支付租期: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後,有優先承租權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議定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勝傑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塗勝傑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6591號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原計劃興建研發中心,但因近幾年工具機產業狀況營收衰退及獲利不佳,暫緩興建研發中心,考量集團統一規劃閒置資產活用,本公司北屯區土地與華豐公司土地相鄰,故統一規劃創造額外收益。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1月28日追認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1月28日追認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