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截止 核准960億元回台
工商時報 馮建棨 2021.08.18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為引導境外資金匯回,財政部訂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提供為期2年之限時租稅措施,至110年8月16日申請期限屆滿。圖/本報資料照片
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列印
經濟部工業局18日表示,為引導境外資金匯回,財政部訂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提供為期2年之限時租稅措施,至110年8月16日申請期限屆滿。經濟部提醒,已獲財政部核准並匯回境外資金個人及營利事業,可在資金匯回後1年內向經濟部提出實質投資申請。
根據統計,計算至14日止,已核准實質投資共405件共960億元,其以營利事業為投資大宗,核准308件共839億元。分析產業類別,核准投資以電子資訊業金額最高,總計有90件302億元。
經濟部工業局財政部境外資金匯回電子資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