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04-10 09:09

長賜輪船貨 四大命運預測

長賜輪目前仍被埃及政府扣留,是為了那10億美元鉅額賠償金,船東當然不可能接受。但如此拖下去會有什麼後果?以下為國內資深水險專家、中央再保險公司前總經理邱展發的最新解析。

一、日本船東方面:當然會承受每日租船費損失,相信長榮(2603)在租傭契約(charter party)上必定會有離租(off hire)條款要求,這次事故產生的時間延遲算是離租,長榮可以停止支付租金。

倘若每日租金為20萬美元(假設),則離租一個月,船東將損失600萬美元收入;由於離租保險並不便宜,邱展發不認為船東有購買離租保險。

二、長榮方面:有形損失似乎不大,但該船營運中斷所衍生的預期利益損失不小,尤其當今運費高漲。雖然長榮有可供調度的船舶,但絕對有船期混亂滋生的營運損失,這可不在保險理賠範圍。

另外,來自數萬貨主的壓力,加上船上1萬多只貨櫃流動性受影響,長榮勢必會要求船東加速解決。

三、貨主方面:比較複雜。貨物並沒有毀損滅失,貨物保險除了承保救助與共同海損分攤,不會承保延遲損失。延遲損失將視貿易條件不同,可能由進口商或出口商來承擔。

對於那些冷凍冷藏貨物,可能發生的貨物腐敗或喪失價值的損失,也許能夠從特殊附加的貨物保險獲得理賠。

由於該擱淺事故是海牙規則體系賦予運送人免責事由之一,貨主很難向船東或長榮獲得理賠。

四、可能的解決辦法:相信船東和長榮的代表律師應該正在跟運河當局談判。運河當局的籌碼是繼續扣留船貨,逼迫船東妥協並賠償10億美元;船東和長榮的籌碼,則是主張船東責任限制在1億美元以下。雙方有可能會找到一個妥協的金額。

在保險方面對該金額必須要分開處理,屬於運河當局罰金或延滯損失求償部分是屬於船東責任保險P&I承保的;屬於運河當局索賠救助酬勞的金額,就必須由船貨等利益人共同分攤,再由各背後保險公司理賠,即船體險理賠船東的,貨物險理賠貨主的。若有防制污染的報酬則完全由P&I支付。

理算師遲未宣布共同海損分攤比率,應該是在等待那筆屬於救助報酬的金額必須先確定。

此案也不排除會動用到政府外交管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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