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02 07:33

金服法 海豚也列管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11.02 04:15 am
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肥貓」後,金管會正訂定金融服務業法草案,草案中除規範「肥貓」外,「海豚」條款也入列,明訂商品銷售人員的獎金訂定,必須考量未來風險等,金服法草案預計在本會期送立法院審查。
全球金融海嘯後,「肥貓」問題凸顯薪酬與風險結合的重要性,金管會除陸續強化各金融業薪酬揭露外,更將透過自律規範、法令,要求金融業酬金標準須考量未來風險。
金管會官員昨(1)日表示,有關董監事以及經理人員的酬金,及績效考核標準等具體規範,除了先透過各金融業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推動外,也將在金服法草案中,訂定具體的規範,被視為第二階段整頓「肥貓」計畫。
銀行理財專員為了績效獎金,不顧投資人權益,胡亂推銷商品,在金融海嘯發生後,因投資人虧損,導致連動債等投資爭議不斷。
為避免理專只為績效獎金,不顧風險、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打算在金服法草案中,納入「海豚條款」,規定銷售人員的薪酬、獎金制度,必須跟「未來風險」結合。
官員說,金融業不要像「海豚」一樣,「一跳上來,就給牠魚吃」,理專一賣商品,就給獎金,完全不顧未來的可能風險。
除了「海豚」條款之外,金管會高層也指示將「肥貓」條款,一併納入金服法草案中,也就是仿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規定,規範董事以及經理人層級的合理薪酬。
【2009/11/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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