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石岡區有檳榔攤收到已兌換過的三倍券,被騙走400元。(記者張軒哲攝)
2020/12/13 05:30
已蓋銀行戳章 應收回
〔記者張軒哲、楊國文/綜合報導〕「振興三倍券」進入最後18天的倒數消費期,此時卻驚傳有人持用已兌付、理應被金融行庫回收的三倍券,且已有台中店家受害的弊端。該三倍券上蓋有「新光銀行台中市西屯分行」戳章,是否可能是從該分行不法流出?台中警方表示,全案待明天銀行上班後,將深入調查釐清。該分行昨天假日無人接聽電話,記者無法取得回應。
對折遮戳章 觸詐欺罪
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振興三倍券只能兌付一次,已兌付的紙本券最終應由發券的行庫收回,不應該又在市場流通,若民眾持已兌付的三倍券消費購物,恐涉及刑法詐欺罪。
已經消費過的「振興三倍券」重出江湖,最早是11日自台中市石岡區傳出,當天有民眾拿著已兌付現金的三倍券,到檳榔攤買菸,使用人疑明知該券已兌付,拿給店攤時刻意對折將戳章折在裡面,業者不察收下2張200元,等於受騙損失400元。
2男疑專找檳榔攤下手
受害店攤是台中市石岡區豐勢路的檳榔攤,業者許太太說,前天下午有2名年輕男子上門,要買1500元香菸,她表明自己小本經營,無法1次收1500元三倍券,對方因而只買3包共400元香菸,給付2張200元對折的三倍券離去。
許太太事後攤開三倍券,驚覺背面蓋有店家和銀行戳章;她說,同日下午友人經營的檳榔攤也遇相同詐騙手法,幸未上當。
台中東勢警方昨天受理報案,目前還不確定有多少店家受害,以及行使該款三倍券的犯罪區域有多大?一切有待進一步調查了解。警方說,除調閱監視器畫面追緝2名男子,因三倍券戳章是新光銀行台中市西屯分行,此部分等到明天銀行上班,會登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