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監獄與雲林縣農會合作推動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媒合2名雲林監獄受刑人到大埤一處農場工作,有助於改善農村季節性缺工。(記者黃淑莉攝)
2020/12/08 13:26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監獄今天與雲林縣農會簽訂合作備忘錄,透過縣農會媒合有缺工的農會會員及農場,再由雲林監獄遴選表現優良且具有家庭支持力的受刑人前往從事農務,改善農業季節性缺工窘境。
今天簽約儀式在大埤晴禾有機農園,園主李仁和表示,農園以溫室栽種有機蘆筍,常態需要3名農工,工作要彎腰挖蘆筍,過去曾僱3個年齡加起來200多歲,但都做不長久,配合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政策有2名受刑人協助,解決缺工問題。
30多歲賴姓受刑人說,家裡也務農,對農務工作不陌生;家在北部張姓受刑人加入自主監外工作已半年,曾在養雞場、水果園、菜園幫忙,對農務工作已駕輕就熟。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農村缺工問題嚴重,縣府等單位都絞盡腦汁,現有引進農務外展移工,在農企業、農場工作,但對一般小農及季節性缺工仍有待解決,很感謝矯正署推動自主監外作業,透過縣農會的平台,可以解決燃眉之急。
矯正署長黃俊棠表示,矯正署推動自主監外作業已3年,全國有1000名受刑人投入,最主要目的是協助受刑人順利回歸社會,雲林監獄主要是以農業、光電等產業最多,其中農業若農戶個人要申請手續繁雜,透過縣農會平台,讓有需要農戶也可以僱到工,也可解決農村缺工問題,這是一個多贏局面。
雲林縣農會總幹事簡明欽說,縣農會與各鄉鎮市農會為解決農業缺工,除與雲林監獄的平台,還有外展農務服務隊、農業耕新團、人力活化團,有需要的合作社場、農場、農會會員都可到縣農會登記。
雲林監獄今天與雲林縣農會簽訂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合作備忘錄,有助改善農村季節性缺工窘境。(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