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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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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8-30 09:36
補習班預收學費,應提履約保證
補習班預收學費,應提履約保證
【時報-台北電】近年連鎖補習班經營不善倒閉的案例相當多,許多學生原本花錢想要進修學習,卻因此背負高額學費,還無法學到課程,無奈面對補習班惡性倒閉,只能徒呼負負。法務局呼籲消費者,務必與業者簽訂補習服務契約,留意繳費方式,如果一次繳納超過一個月的學費,補習班就要提供履約保證。台北市法務局於2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查核結果,總計910家,未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或契約不符規定者有271家,其中未提供履約保證者有104家,經教育局糾正後,均已於要求期限內改善完畢。教育局表示,部分補習班收取一次性高額學費,此類預付型交易,經常使消費者承擔較高的風險,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自2018年7月1日起,規定補習班除按月收取學費者外,應提供履約保證。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如果補習班預收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學費,又沒有提供履約保證的話,就違反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法務局表示,以電腦及美語類爭議居多,原因包括使用話術行銷、未提供契約審閱期、無預警歇業或倒閉,及消費者對個人權益的認知不足,統計截至2019年8月15日計有227件消費申訴爭議案件。(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游念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