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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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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7-11 14:21
七休一鬆綁船運業等9類入列
【時報-台北電】航海節前夕,勞動基準法新制「指定第36條第4項行業」中,原訂定12個行業在4項特殊型態下,勞工休假得不受「七休一」限制,勞動部預告將增列船務代理業、貨櫃集散站、海運承攬業等9個行業也列入鬆綁七休一,讓業界頗為振奮,不過業界指出,仍需爭取港口與船邊作業列為84條之1的特殊行業,才能解決像颱風天後的作業需求。依現行勞基法規定,共有12個行業能在遇上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等4個特殊狀況時,免受七休一限制,最多能連上12天班。修正案中,與海運有關部分是在「性質特殊」增列海運承攬運輸業、海洋水運業,讓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或歲修執行職務得鬆綁。另海洋水運業、船務代理業、陸上運輸設施經營業之貨櫃集散站經營,及水上運輸補助業(船舶理貨除外),則是在天候、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時適用。台灣商港事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洪英正指出,業界很感謝航港局與勞動部的努力,不過還有8加4的工時問題有待解決,像是颱風過後船隻湧向港口,應該允許碼頭與船邊相關作業人員可報備不受工時限制。(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張佩芬/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