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5-14 22:01

房貸利息想省稅 得留意五大迷思

貸款利息,想列舉「扣除」省稅嗎?稅務專家提醒,要「符合條件」的購屋借款利息有機會,其他借款供投資的利息支出都不可以。
稅務專家表示,目前可以列舉扣除利息者,只限「自住房貸的貸款利息」,且限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的房產且以一戶為限,每年扣除額限30萬元「並非所有房貸利息,都可以拿來扣除」。
稅務專家說,很多民眾想拿房貸來抵稅,但常常有五大迷失:
迷失一:以為房貸增貸、或是清償後再貸款、或是新辦的房貸等通通可以抵稅,但事實是:只有購屋需求向銀行、保險公司及儲蓄互助社的借款,且未償餘額轉貸他行,或繼承取得原符合之貸款才可以。
迷失二:誤以為自己是借款人就可以報,不用管產權;但事實是: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國內房貸,才可以抵稅。
迷失三:「二屋打通成一屋」都可以抵稅;事實是:只限一戶。
迷失四:誤以為有居住事實,不用設戶籍或曾經設過戶籍就可以;但事實是: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於該年度有設籍。
迷失五:誤以為有付利息就可以多扣;但事實是:列舉扣除有利者(大於標準扣除額)方適用。租金支出和房貸利息,同期間僅能擇一列舉。(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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