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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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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8-20 11:24
兆豐金遭重罰 海外主管質疑美政府挑軟柿子吃
兆豐金遭重罰 海外主管質疑美政府挑軟柿子吃
2016-08-20 11:23:20 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57億元,引發金融圈熱烈討論如何重罰的合理性,尤其近年來超過10家國際級金融機構在美違反洗錢或反恐作業疏失,遭裁罰超過10億美元,有些海外部門主管質疑,「罰這麼重,是不是被強國政府搶錢」「美國政府是否是針對兆豐金柿子挑軟的吃?」。
但自從2001年911恐怖攻擊事件,揭發了恐怖組織利用金融機構來資助恐怖行動後,美國就積極制定防制洗錢與銀行祕密法令,2001年10月前總統布希簽署2001年反恐怖行動法,又稱美國愛國法,隨後七大工業國與IMF都簽署法案跟進,強力防堵恐怖分子利用金融機構犯罪,法令由來已久,也查封不少國內和海外的金融機機。
911事件造成不只美國2,749人死亡,更是造成全球股市崩盤、金融經濟大恐慌,跨國洗錢與國際恐怖主義的法律控制必須透過國際合作已是全球共識。
加上近年來全球金融貿易活更形密切,今年一份「巴拿馬文件報告」出爐,更是震驚全球,一家巴拿馬法律服務公司的大量文件被洩露,披露多達1,100餘萬份全球政要利用「避稅天堂」的機密文件,牽涉到避稅洗錢等金融犯罪,而兆豐金此次被DFS重罰,調查報告指就是跟這份巴拿馬文件中的律師事務與巴拿馬分行有關,而兆豐金2月金檢報告出爐,3月前董事長蔡友才辭職、4月巴拿馬報告正式揭露,時間點如此巧合,到底真的是如兆豐金總經理吳漢卿所說單純「兩國法規認定差異」,還是真的有涉嫌幫人洗錢避稅才遭重罰,牽涉到整體數十家國銀的誠信形象,為何與美方報告有差異,公司有必要再詳加澄清。
雖然台灣未受恐怖攻擊,但身為國際社會之一份子,台灣未能身外於國際反恐與反洗錢之戰,尤其是國內銀行想要打亞洲盃,想要躍上國際舞台之際,自然不能自外於國際金融法令遵循。事實上美國愛國法也間接促成了中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之簽署,透過此協定,美國之前也大力示警我國已被國際洗錢犯罪組織鎖定,要特別留意,甚至第一銀ATM日前遭俄羅斯駭客入侵,就是倫敦分行電腦出事,也令國人驚訝原來小國如台灣,也會遭國際犯罪組織釘上,當國內銀行飽合得積極「出走」之際,在國際法令遵詢或是資訊安全維護上,都必需先作好達到國際金融機構水準的準備,否則觸法賠掉的不只是龐大的罰金,還有一家銀行客戶的信賴,乃至一整個國家銀行的誠信與法令尊循的專業程度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