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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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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19 00:02
宜蘭縣「也趣」建案廣告不實!罰4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5月18日委員會議通過,全凱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全凱公司)銷售「也趣」建案(下稱系爭建案),於「宜蘭首創田園花園公園三合一獨立式別墅社區3D情境示意圖」及「全區配置示意參考圖」宣稱涼亭區、涼亭步道、田園小徑、洗滌區、遊憩砂池、木棧平台休憩區、烤肉區、來賓停車、水池及社區會館-健身房、視廳室、餐廳等用語及提示(下合併稱系爭廣告),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全凱公司新台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廣告宣稱涼亭區、涼亭步道、田園小徑、洗滌區、遊憩砂池、木棧平台休憩區、烤肉區、來賓停車、水池、社區會館-健身房3D情境示意圖、視廳室3D情境示意圖、餐廳3D情境示意圖等用語及圖示,廣告予人印象為所購土地可供合法興建涼亭、涼亭步道、田園小徑、洗滌區、遊憩砂池、木棧平台休憩區、烤肉區、來賓停車、水池、健身房、視廳室及餐廳等使用。
全凱公司坦承系爭廣告宣稱內容所在地號為農業用地,而據宜蘭縣政府表示,系爭廣告將系爭建案毗連農牧用地規劃為前開設施,皆非農業使用範疇,未符合農地農用,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可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裁處;且前揭情形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6條規定,不得申請變更使用;又系爭建案尚未達應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之開發規模,無法變更使用分區。是系爭建案倘依廣告宣稱給付前開設施,依法有遭行政裁處或被拆除之風險。據上,系爭廣告之表示與事實不符,其差異尚難為一般大眾所接受,而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