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墾丁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3-13 18:25

夫妻所得資料需分開查調者 4月20日前申請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因故分居或家暴等其他特殊情形,不希望本人所得資料被另一方查調時,須於98年4月20日以前,以書面郵寄、傳真或臨櫃或網路方式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受理。
【2009/03/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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