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落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15 22:35

客戶拒推銷 銀行一周內註記

民眾常接到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電話行銷;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今天說,雖然金控法修法還沒完成,不過,金融機構若被客戶告知「不希望再接到行銷電話」,應該要在5天內,完成註記。
立法院財委會在本(4)月上旬初審通過金控法修正案,大幅限縮金控業者「共同行銷」範圍;按照原本的規定,金控旗下子公司取得民眾的「姓名、地址、電話、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5項個人基本資料,不須客戶書面同意。
但未來立法完成後,將縮減為除了「姓名、地址」2項不須經客戶同意;其餘3項,須經過民眾書面同意,才能取得。
邱淑貞今天說,這項修法尚未完成,只在初審階段,另外,即使立法通過,也不溯及既往;不過,既然客戶有抱怨,就表示客戶不是很滿意,因此,希望金融機構從現在起,行銷時,更謹慎,讓民眾的抱怨減少。
她也表示,以金融機構現行的能力和資訊系統,如果客戶今天跟金融機構表達「不想再接到行銷電話」,金融機構應該在1個禮拜(5個工作天)就可完成內部的系統連線註記;也就是說,民眾最慢在一周後,就不會再接到貸款、保險等的推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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