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鼻香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3-31 17:25

勞保條例擬修: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勞保年金結清

【聯合晚報╱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2014.03.31 03:09 pm
移民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勞工未來權益會有限縮。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27條之1修正草案,在修正條文施行後,未來在領取勞保年金給付期間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者,勞保年金的領取也會被結清。
未來領有勞保年金勞工自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改發給一次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的差額。勞動部勞保司司長石發基說,如果勞工再恢復國籍,因為之前已結清,也無法再請領勞保年金,請勞工特別留意。
石發基表示,若在修正條文施行前,已領取勞保年金給付之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是可以選擇繼續請領,或改請領一次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的差額,權益未受影響。
立委蘇清泉說,若有勞工退休後兩三年住在加拿大,兩三年住在紐西蘭享受退休生活這又該怎麼處理?石發基表示,他相信勞工考量決定國籍時,關於這部分的權益也應會一併慎重考慮的。
立委蔣乃辛、吳育仁、丁守中表示,自勞保年金施行以來,對於未具本國籍者請領或續發年金給付的實務作業,存在請領資格認定的困難,有必要明定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以請領一次給付為限。
【2014/03/3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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