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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10-18 13:54
紅火案一審 辜仲諒遭重判九年徒刑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疑涉「紅火案」,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九年有期徒刑。
檢方偵辦紅火案時查出結構債投資約有10億元不法利益,其中3億元流向不明,錢與行賄疑與前總統陳水扁家有關。
去年12月間,辜仲諒因紅火案被特偵組起訴,今年2月間法院審理時下令限制出境,但他事後向合議庭聲請解禁,繳交1億元擔保金後出國探視小孩。
台北地院是今天上午11時宣判結果。
【中央社】
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主導中信海外子公司「紅火」併購兆豐金過程違反證交法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以違反銀行法、證交法判刑9年。全案可上訴。
辜仲諒被控民國93年政府推動二次金改時,與中信金控其他高層主導,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金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新台幣逾10億元價差,去年底遭以違反證交法、洗錢等罪起訴。
紅火案大事記
【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紅火案,今天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等罪嫌,判處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 9年徒刑。以下是紅火案大事紀。
--95年12月4日,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辜仲諒,時效至民國120年3月。
--96年2月15日,北檢起訴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前副總經理林祥曦、前法務長鄧彥敦等3人。
--97年10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張明田8年徒刑、林祥曦7年6月徒刑、鄧彥敦7年2月徒刑。
--97年11月24日,遭通緝的辜仲諒自日本返台歸案。特偵組訊問後,諭令新台幣1億元交保。
--97年12月5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張明田所涉中信金案「候核辦」。
--98年12月24日,特偵組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及洗錢等罪嫌起訴辜仲諒。
--99年2月10日,紅火案開庭,辜仲諒被合議庭裁定限制出境。
--99年10月18日,紅火案宣判,台北地方法院依涉嫌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等罪嫌,判處辜仲諒應合併執行9年徒刑。
※延伸閱讀》
‧哇新聞/辜仲諒紅火案遭判九年,你對台灣司法有什麼話想說?
【2010/10/18 聯合新聞網、中央社】@